禾信仪器: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    时间:2022-12-22 18: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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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州禾信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审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事项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不涉及公司自有资产抵押等情况;关联方本次为公司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临谱科学仪器有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了推进高端质谱仪器产业化项目的顺利建设、投产,符合公司整体经营规划。公司本次提供担保能够提升其融资能力,为其业务发展提供支持。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交易具备商业合理性,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市场化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四、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事项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是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长期利益,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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